從20世紀90年代開始,生活垃圾管理從原先注重末端處置逐漸向從產生到處置的全過程管理轉變,實現了生 活垃圾的綜合管理。管理模式應緊密結合產生特 性、地區經濟及其地理條件等因素,選取的管理方法。 目前主要分為集中處理與分散處理2種:
1.集中處置模式主要是“村收集、鎮中轉、縣處置”,再通過生活垃圾撕碎機進行集中處理的運作模式,這在經濟發達地區農村或大城市周邊農村,如廣州、 浙江或北京等城郊農村,有較為廣泛運用。它利用了縣(區)以上政區已建的規模化垃圾處理終端設施(焚燒或填埋),它只需延伸其完善的城市垃圾收集運輸體系即可。其中,鄉鎮是推行垃圾集中收集處理的實施主體和責任主體,由于鄉鎮和村集體經濟薄弱,該體系面臨巨大的資金壓力。而且,該模式還存在垃圾收集與運輸成本偏高、縣(區)級垃圾填埋場壓力較大、不符合資源循環利用等問題。因此,該模式在推廣時遇到了較大的困難,特別是距離城市規模化垃圾處理終端設施較遠的農村。
2.分散處置模式主要面向行政村或若干戶家庭的小規模處置模式,適用于距離城市較遠的遠郊村或偏遠農村。 研究表明,它可以有效減少生活垃圾的處置費用,尤其是運輸成本。例如,海南瓊海中洞村采用以村為單元的分散處理模式,處理(垃圾分揀及堆肥)成本為65.5元/t, 低于縣級集中處理模式下的轉運加處理成本 。研究表明,在經濟較為發達或主產水果、蔬菜等農村,生活垃圾中成分含量較高 。因此,人們開始嘗試基于分類處理的農村生活垃圾處理路線設計,并探討了分散模式的管理方案。其中,對于有機垃圾(廚余垃 圾、瓜果皮等)一般進行資源化處理,進行堆肥或厭氧消化,處置能力一般小于;對于無機垃圾(灰土渣石、布類、玻璃等)則進行運至中轉站進行壓縮后填埋或焚燒處理;對于有害有毒垃圾(農藥瓶、藥品等)進行單獨回收后無害化處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