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活垃圾中散發的惡臭物質成分復雜,性質多樣,危害程度高。垃圾填埋場處置垃圾量大,由此散發的惡臭物質成為城市重要的惡臭物質來源之一,引起居民的廣泛關注。同國外發達地區相比,我國的生活垃圾由于沒有實現分類收集、處理處置的模式,主要以各類垃圾混合填埋為主,垃圾中的有機質含量和含水率高,在填埋場厭氧微生物分解作用下,產生大量的惡臭物質。惡臭污染物質按照其化學組成可分為5類:1.含硫物質,包括硫化氫、硫醇、硫醚等;2.含氮物質,包括氨、胺、吲哚等;3.含氧物質,包括醇、酚、醛酮和有機酸等;4.含鹵物質,主要是鹵代烴類;5.烴類物質,主要是長鏈烷烴、烯烴、炔烴、芳香烴等。我國《惡臭污染物排放標準》中,規定限制排放濃度的惡臭物質有八種,分別是硫化氫、甲硫醇、甲硫醚、二甲二硫、二硫化碳、氨、三甲胺、苯乙烯,含硫物質占了五種,可見含硫物質在惡臭污染中的重要地位。
生活垃圾中有可回收價值的廢料,我們通常是用生活垃圾撕碎機處理的。暫時不能回收利用的廢料一般都采用科學填填埋的程序,生活垃圾的填埋過程包括生活垃圾的運輸、填埋場的卸料、推鋪、壓實和長期的降解等過程,惡臭污染主要是垃圾中的有機成分在化學和生物降解作用下產生的,其中污染嚴重的包括生活垃圾傾卸區、生活垃圾推鋪、先使用撕碎機預處理,然后再壓實的過程和生活垃圾降解過程三個過程。現階段,惡臭污染控制方法主要有除臭劑除臭法、物理除臭法、化學除臭法、生物除臭法等。在填埋場得到廣泛使用的主要是噴灑除臭藥劑、燃燒氧化法和生物濾料覆蓋層除臭。常規的物理、化學、生物法惡臭污染控制技術的實現是以惡臭氣體的收集為前提的。在生活垃圾衛生填埋場廣闊的作業空間中,惡臭氣體的釋放表現出面源污染的特征,填埋作業過程中垃圾直接暴露在大氣中,惡臭物質肆意散發,惡臭污染物濃度高,是填埋場垃圾穩定過程中容易導致惡臭濃度超標的階段,即使填埋結束封場后,填埋氣體的收集效率通常也不高,仍將有大量的惡臭物質釋放到大氣中。